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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2022-12-02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筑〔2022〕204号 字体显示:     默认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强化福州市建筑业产业支撑,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榕建规〔2022〕8号),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经申报、评审,于2022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示(准)龙头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现我局决定公布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详见附件1);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详见附件2)。

      附件:1、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的企业名单

      2、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的企业名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专项表彰的通知 [ 2022-12-01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专项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筑〔2022〕202号 字体显示:     默认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全力冲刺年度目标,减小本轮疫情对我市建筑业经济的影响,促进我市建筑业平稳发展,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开展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专项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产增效表彰标准

      为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加大攻坚力度,实现增产增效,对于在福州市纳统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产值增速达到以下标准的,给予增产增效专项表彰。

      (一)2021年度产值在1亿元-5亿元(含1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35%以上的;

      (二)2021年度产值在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30%以上的;

      (三)2021年度产值在10亿元-20亿元(含10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25%以上的;

      (四)2021年度产值在20亿元-30亿元(含20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20%以上的;

      (五)2021年度产值在30亿元-50亿元(含30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

      (六)2021年度产值在50亿元-75亿元(含50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12%以上的;

      (七)2021年度产值在75亿元-100亿元(含75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的;

      (八)2021年度产值在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且2022年度产值增速达到8%以上的。

      二、做好佐证材料备查工作

      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产值统计工作,严格按照“数出有据”的工作原则,如实填报建筑业产值,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发票、工程进度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单、应收账款台账、纳税凭证等产值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按照项目逐一装订成册,以备国家、省、市统计部门核查;各县(市)区建设局应联合统计部门靠前服务,解读建筑业统计规则,挖掘产值潜力,指导企业做好佐证材料准备工作,确保建筑业产值应统尽统。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0日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图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墙体构造》的通知 [ 2022-11-24 ]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 2022-11-22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2〕204号 字体显示:     默认

    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专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        

                                       20221121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 [ 2022-10-27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2〕193号 字体显示:     默认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2〕18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的公告 [ 2022-10-2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的公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10-24 14:04:25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第3.1.4、3.2.1、3.2.2、4.1.22、4.1.26(1、2)、5.1.3条(款)。

      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第3.0.6、3.0.12、5.1.7、7.2.7条。

      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第4.1.16、4.4.8、5.2.3、5.3.4、7.2.12条。

      四、《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第3.0.5、4.5.1、4.5.5、4.5.6、4.5.7、4.8.1、4.9.1、5.1.6条。

      五、《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693-2011第3.2.10、3.2.17、3.3.12、10.2.1条。

      六、《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第3.2.2、3.5.2、3.5.3、4.2.3、4.2.4、5.2.3、5.5.2、5.6.6、5.7.2、5.7.11、6.1.3、6.3.2、6.5.1、7.2.4、7.3.4、7.3.10条。

      七、《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第3.2.3、5.1.7条。

      八、《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230-2010第3.0.1、4.3.1、5.2.5、7.2.1条。

      九、《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第3.1.6、4.6.4条。

      十、《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第4.1.2、5.2.1、5.2.4、7.3.6条。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