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工程款支付担保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省住建厅、人社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17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担保索赔
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附件: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示范文本)
2.工程款支付担保减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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