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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福州市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福州市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6-02-19 * 浏览 : 53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福州市
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 www.fzjw.gov.cn 发布日期:2016年2月18日 文号:榕建科[2016]7号  来源: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 97次】

 

各县(市)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部分地区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闽建办设函[2015]13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对全市2015年1月1日后完成的8项工程的勘察成果、12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8家勘察单位的勘察成果,8家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内业资料。我市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水平总体较为稳定,个别项目还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如检查中发现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长乐市闽运中心客运站项目总体质量较差,存在3条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且图纸均为电子签名。
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福州成建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提交审查内业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审查全过程记录清晰。
二、主要问题
(一)勘察方面:
1、主体行为问题:
①中闽(福清)勘察院勘察的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负责人非注册岩土师,且与进场备案表不一致;②福建省力岩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的闽候县上街镇红峰社区文体综合中心项目存在未进行勘察进场备案问题。
2、勘察成果问题: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的阳光环站新城1#地块项目校审不严,报告书中存在相互矛盾等问题;②个别项目勘察纲要布孔不合理,且缺测量精度要求;个别项目预制桩未按《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要求进行评价;④个别项目原始野外编录中岩性描述不规范,未按回次进行描述,且不够详细。
(二)设计方面:
1、主体行为问题:
①福建省华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大楼、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闽侯县上街镇红峰社区文体综合中心等项目还存在设计文件代签问题。②上街镇红峰社区文体综合中心项目设计合同、送审单位盖章均体现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晋安分公司,该分公司不具备设计主体资格。
2、施工图问题:
建筑:①福建省华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大楼项目消防设计不到位,如:消防救援场地与建筑外墙间距离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消防救援窗设计不符合要求;②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福清市民政局综合大楼项目公建卫生间位于餐厅上方未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③部分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存在专项设计不到位,深度不足;④个别项目栏板构造设计不明确,可能影响安全。
结构:①福州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的福建省气象防灾中心存在较多构造配筋问题②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长乐市闽运中心客运站项目地下水位计算有误,应复核地下室抗浮、底板、侧墙设计;③个别项目人流通道和楼梯间的填充墙,未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给排水:①消防给水存在较多问题,如:消防管材选用不符合要求,门厅上空喷头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消火栓环网未设两路消防供水等,喷淋流量、压力等不符要求;②个别项目位于餐厅上方的排水管未采取措施;③个别项目给水点压力不符合规范要求。
电气: ①楼梯内疏散指示灯方向错;②地下室有关超高层建筑消防干线未采用矿物绝缘电缆;③战时主要出入口到地面出口照明电源未引自人防内部电源;④消防与非消防线路未布置在强电竖井两侧;⑤配电箱SPD设置不符规范要求。
暖通:①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长乐市闽运中心客运站空调系统未设新风,排烟管穿越厨房防火墙隔墙未设排烟阀,部分空调机房未见防火分隔;②个别项目空调保温材料防火性能不明;③个别项目未绘制室外机相关大样;④个别项目采用分冷空调未标明冷媒管长度和室内外机的配比。
(三)审查方面:
1、部分审查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对其承接审查的建筑深基坑与高边坡支护设计项目进行备案的行为; 2、个别审查机构存在对未正式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提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问题;3、部分项目内业档案不齐全,且未按省住建厅要求存档电子图档;4、部分项目施工图审查实际时间与上报信息系统有较大出入;5、个别项目审查人员在审查记录单等内业文件的签署采用电子签名;6、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大楼勘察由中达事务所审查,上部建筑主体由星华审查所审查,两家审查机构无技术交接材料。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要求
(一)处理意见
1、本次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检查情况将记入勘察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质量档案。
由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的长乐市闽运中心客运站项目总体质量较差,存在3条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市建委已向长乐市住建局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检查情况将记入上述单位不良记录。
2、对福建省力岩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作勘察进场备案予以通报批评。
3、对未按福州市要求备案深基坑与高边坡支护设计审查情况的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福州建功施工图审查事务所3家审查机构,及提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予以通报批评。
(二)整改要求
1、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下发整改意见书至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涉及重大设计修改的应重新报审),并将整改情况于2016年3月15日前书面反馈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对年度检查存在主体行为不到位及较多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市建委将约谈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并要求对2015年以来承接设计、审查项目勘察设计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并书面上报自检情况。市建委将在其自检基础上组织复查、通报。
2、请相关市、县的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督促现场施工单位按照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及时整改到位。
3、请未存档项目施工图电子图档及办理深基坑与高边坡图档备案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存档图档、补报资料。市建委将组织跟踪复查。
4、审查机构应严格按住建部审查管理办法及省住建厅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项目审查管理与全过程服务工作。
专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
 
          (联系人:林玲,联系电话:83314600)